◎ 韦巡
巡,开元时擢书判拔萃科。
◇ 对太室择嗣判
〈甲於太室而择嗣,先幼者,或非之,称神所命。〉
将正人伦,必惟嗣续,故有侧室嫡子,乃别尊卑等威。以年以德,则闻常典;神之听之,抑非通法。惟甲启尔宗庙,守其茅苴。类简主之承祧,嗣则未卜;同献公之有子,其谁立焉?爰访恭王之事,更徵骀仲之道。佩玉而兆,既云取吉;当璧而拜,遂不敢违。且继体本以承家,知子莫若其父,借令愚知无辨,何得长幼仍乖?假之神明,其义则浅,舍我恒礼,取诮何多?文过饰词,徒为妄作。
◎ 樊光期
光期,(一作光明)开元时擢书判拔萃科。
◇ 对莱田不应税判
〈劝农使称莱田旧不应税,州县令有徵纳,为例各自不同,或据亩数均收,或随上下加减。百姓纷诉,使司科均收以不应,为从重科加减以非法均赋敛。州诉恐年饥无以给贷,且使司法例不平,不伏处断。〉
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