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籍者,下相人也,〔一〕字羽。〔二〕初起時,年二十四。其季父項梁,〔三〕梁父即楚將項燕,〔四〕為秦將王翦所戮者也〔五〕。項氏世世為楚將,封於項,〔六〕故姓項氏。 〔一〕集解地理志臨淮有下相縣。索隱縣名,屬臨淮。案:應劭云「相,水名,出沛國。沛國有相縣,其水下流,又因置縣,故名下相也」。正義括地志云:「相故城在泗州宿豫縣西北七十里,秦縣。」項,胡講反。籍,秦昔反。
〔二〕索隱按:下序傳籍字子羽也。
〔三〕索隱按:崔浩云「伯、仲、叔、季,兄弟之次,故叔云叔父,季云季父」。 〔四〕正義燕,烏賢反。
〔五〕集解始皇本紀云:「項燕自殺。」索隱此云為王翦所殺,與楚漢春秋同,而始皇本紀云項燕自殺。不同者,蓋燕為王翦所圍逼而自殺,故不同耳。
〔六〕索隱地理志有項城縣,屬汝南。正義括地志云:「今陳州項城縣城即古項子國。」 項籍少時,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項梁怒之。籍曰:「書足以記名姓而已。劍一人敵,不足學,學萬人敵。」於是項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項梁嘗有櫟陽逮,〔一〕乃請蘄〔二〕獄掾曹咎書抵櫟陽獄掾司馬欣,以故事得已。〔三〕項梁殺人,與籍避仇於吳中。吳中賢士大夫皆出項梁下。每吳中有大繇役及喪,項梁常為主辦,陰以兵法部勒賓客及子弟,以是知其能。 秦始皇 (《史记三家注》人物)帝游會稽,渡浙江,〔四〕梁與籍俱觀。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妄言,族矣!」梁以此奇籍。籍長八尺餘,力能扛鼎,〔五〕才氣過人,雖吳中子弟皆已憚籍矣。
〔一〕索隱按:逮訓及。謂有罪相連及,為櫟陽縣所逮錄也。故漢(史)〔世〕每制獄皆有逮捕也。正義櫟音藥。逮音代。
〔二〕集解蘇林曰:「蘄音機,縣,屬沛國。」
〔三〕集解應劭曰:「項梁曾坐事傳繫櫟陽獄,從蘄獄掾曹咎取書與司馬欣。抵,歸;已,止也。」韋昭曰:「抵,至也。謂梁嘗被櫟陽縣逮捕,梁乃請蘄獄掾曹咎書至櫟陽獄掾司馬欣,事故得止息也。」索隱按:服虔云「抵,歸也」。韋昭云「抵,至也。」劉伯莊云「抵,相憑託也」。故應劭云「項梁曾坐事繫櫟陽獄,從蘄獄掾曹咎取書與司馬欣。抵,歸;已,息也」。
〔四〕索隱韋昭云:「浙江在今錢塘。」浙音「折獄」之「折」。晉灼音逝,非也。蓋其流曲折,莊子所謂「淛河」,即其水也。淛折聲相近也。
〔五〕集解韋昭曰:「扛,舉也。」索隱說文云:「橫關對舉也。」韋昭云:「扛,舉也。」音江。
秦二世元年七月,陳涉等起大澤中。〔一〕其九月,會稽守〔二〕通謂梁曰:〔三〕「江西皆反,此亦天亡秦之時也。吾聞先即制人,後則為人所制。〔四〕吾欲發兵,使公及桓楚將。」〔五〕是時桓楚亡在澤中。梁曰:「桓楚亡,人莫知其處,獨籍知之耳。」梁乃出,誡籍持劍居外待。梁復入,與守坐,曰:「請召籍,使受命召桓楚。」守曰:「諾。」梁召籍入。須臾,梁眴籍曰:「可行矣!」於是籍遂拔劍斬守頭。項梁持守頭,佩其印綬。門下大驚,擾亂,籍所擊殺數十百人。〔六〕一府中皆慴伏,〔七〕莫敢起。梁乃召故所知豪吏,諭以所為起大事,遂舉吳中兵。使人收下縣,得精兵八千人。梁部署吳中豪傑為校尉、候、司馬。有一人不得用,自言於梁。梁曰:「前時某喪使公主某事,不能辦,以此不任用公。」眾乃皆伏。於是梁為會稽守,籍為裨將,徇下縣。〔八〕
〔一〕索隱徐氏以為在沛郡,即蘄縣大澤中。
〔二〕集解徐廣曰:「爾時未言太守。」正義守音狩。漢書云景帝中二年七月,更郡守為太守。
〔三〕集解楚漢春秋曰:「會稽假守殷通。」正義按:言「假」者,兼攝之也。
〔四〕索隱按:謂先舉兵能制得人,後則為人所制。故荀卿子曰:「制人之與為人制也,其相去遠矣」。
〔五〕正義張晏云:「項羽殺宋義時,桓楚為羽使懷王。」
〔六〕索隱此不定數也。自百已下或至八十九十,故云數十百。
〔七〕索隱說文云:「讋,失氣也。」音之涉反。 〔八〕集解李奇曰:「徇,略也。」如淳曰:「徇音「撫徇」之「徇」。徇其人民。」
廣陵人召平於是為陳王徇廣陵,〔一〕未能下。〔二〕聞陳王敗走,秦兵又且至,乃渡江矯陳王命,〔三〕拜梁為楚王上柱國。〔四〕曰:「江東已定,急引兵西擊秦。」項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聞陳嬰已下東陽,〔五〕使使欲與連和俱西。陳嬰者,故東陽令史〔六〕,居縣中,素信謹,稱為長者。東陽少年殺其令,相聚數千人,欲置長,無適用,乃請陳嬰。嬰謝不能,遂彊立嬰為長,縣中從者得二萬人。少年欲立嬰便為王,異軍蒼頭特起。〔七〕陳嬰母謂嬰曰:「自我為汝家婦,未嘗聞汝先古之有貴者。今暴得大名,不祥。不如有所屬,事成猶得封侯,事敗易以亡,非世所指名也。」〔八〕嬰乃不敢為王。謂其軍吏曰:「項氏世世將家,有名於楚。今欲舉大事,將非其人,不可。我倚名族,亡秦必矣。」於是眾從其言,以兵屬項梁。項梁渡淮,黥布、蒲將軍〔九〕亦以兵屬焉。凡六七萬人,軍不邳。〔一0〕
〔一〕正義揚州。
〔二〕正義胡嫁反。以兵威服之曰下。 〔三〕正義矯,紀兆反。召平從廣陵渡京口江至吳,詐陳王命拜梁。 〔四〕集解徐廣曰:「二世之二年正月也。」駰案:應劭曰「上柱國,上卿官,若今相國也」。
〔五〕集解晉灼曰:「東陽縣本屬臨淮郡,漢明帝分屬下邳,後復分屬廣陵。」索隱下音如字。按:以兵威伏之曰下,胡嫁反。彼自歸伏曰下,如字讀。他皆放此。東陽,縣名,屬廣陵也。正義括地志:「東陽故城在楚州盱眙縣東七十里,秦東陽縣城也,在淮水南。」
〔六〕集解晉灼曰:「漢儀注云令吏曰令史,丞吏曰丞史。」正義楚漢春秋云東陽獄史陳嬰。
〔七〕集解應劭曰:「蒼頭特起,言與眾異也。蒼頭,謂士卒皁巾,若赤眉、青領,以相別也。」如淳曰:「魏君兵卒之號也。戰國策魏有蒼頭二十萬。」索隱晉灼曰:「殊異其軍為蒼頭,謂著青帽。」如淳曰:「特起猶言新起也。」按:為蒼頭軍特起,欲立陳嬰為王,嬰母不許嬰稱王,言天下方亂,未知瞻烏所止。
〔八〕集解張晏曰:「陳嬰母,潘旌人,墓在潘旌。」索隱按:潘旌是邑聚之名,後為縣,屬臨淮。
〔九〕集解服虔曰:「英布起於蒲地,因以為號。」如淳曰:「言當陽君、蒲將軍皆屬項羽,此自更有蒲將軍。」索隱按:布姓英,咎繇之後,後以罪被黥,故改姓黥以應相者之言。韋昭云「蒲,姓也」,是英布與蒲將軍二人共以兵屬項梁也。故服虔以為「英布起蒲」,非也。按:黥布初起於江湖之閒。
〔一0〕正義被悲反。下邳,泗水縣也。應劭云:「邳在薛,徙此,故曰下邳。」按:有上邳,故曰下邳。
當是時,秦嘉〔一〕已立景駒為楚王,〔二〕軍彭城東,〔三〕欲距項梁。項梁謂軍吏曰:「陳王先首事,戰不利,未聞所在。今秦嘉倍陳王而立景駒,逆無道。」乃進兵擊秦嘉。秦嘉軍敗走,追之至胡陵。〔四〕嘉還戰一日,嘉死,軍降。景駒走死梁地。項梁已并秦嘉軍,軍胡陵,將引軍而西。章邯軍至栗,〔五〕項梁使別將朱雞石、餘樊君與戰。餘樊君死。朱雞石軍敗,亡走胡陵。項梁乃引兵入薛,〔六〕誅雞石。項梁前使項羽別攻襄城,〔七〕襄城堅守不下。已拔,皆阬之。還報項梁。項梁聞陳王定死,召諸別將會薛計事。此時沛公亦起沛,往焉。
〔一〕集解陳涉世家曰:「秦嘉,廣陵人。」
〔二〕集解文穎曰;「景駒楚族,景氏,駒名。」
〔三〕正義括地志云:「徐州彭城縣,古彭祖國也。」言秦嘉軍於此城之東。
〔四〕集解鄧展曰:「今胡陸,屬山陽。漢章帝改曰胡陵。」
〔五〕集解徐廣曰:「縣名,在沛。」
〔六〕正義括地志云:「故薛城古薛侯國也,在徐州滕縣界,黃帝之所封。左傳曰定公元年薛宰云「薛之祖奚仲居薛,為夏車正」,後為孟嘗君田文封邑也。」
〔七〕正義許州襄城縣。
居鄛人范增,〔一〕年七十,素居家,好奇計,往說項梁曰:「陳勝敗固當。〔二〕夫秦滅六國,楚最無罪。自懷王入秦不反,楚人憐之至今,故楚南公曰〔三〕「楚雖三戶,亡秦必楚」也。〔四〕今陳勝首事,不立楚後而自立,其勢不長。今君起江東,楚蜂午之將〔五〕皆爭附君者,以君世世楚將,為能復立楚之後也。」〔六〕於是項梁然其言,乃求楚懷王孫心民閒,為人牧羊,立以為楚懷王,〔七〕從民所望也。〔八〕陳嬰為楚上柱國,封五縣,與懷王都盱台〔九〕。項梁自號為武信君。
〔一〕索隱晉灼音「勦絕」之「勦」。地理志居鄛縣在廬江郡,音巢,是故巢國,夏桀所奔。荀悅漢紀云:「范增,阜陵人也。」
〔二〕正義顧著作云:「固宜當應敗也。」當音如字。
〔三〕集解徐廣曰:「楚人也,善言陰陽。」駰案:文穎曰「南方老人也」。索隱徐廣云:「楚人善言陰陽者,見天文志也。」正義虞喜志林云:「南公者,道士,識廢興之數,知亡秦者必於楚。」漢書藝文志云南公十三篇,六國時人,在陰陽家流。
〔四〕集解瓚曰;「楚人怨秦,雖三戶猶足以亡秦也。」索隱臣瓚與蘇林解同。韋昭以為三戶,楚三大姓昭、屈、景也。二說皆非也。按:左氏「以畀楚師于三戶」,杜預注云「今丹水縣北三戶亭」,則是地名不疑。正義按:服虔云「三戶,漳水津也」。孟康云「津峽名也,在鄴西三十里」。括地志云「濁漳水又東經葛公亭北,經三戶峽,為三戶津,在相州滏陽縣界」。然則南公辨陰陽,識廢興之數,知秦亡必於三戶,故出此言。後項羽果度三戶津破章邯軍,降章邯,秦遂亡。是南公之善讖。
〔五〕集解如淳曰:「蜂午猶言蜂起也。眾蜂飛起,交橫若午,言其多也。」索隱凡物交橫為午,言蜂之起交橫屯聚也。故劉向傳注云「蜂午,雜沓也」。又鄭玄曰「一縱一橫為午」。
〔六〕正義為,于偽反。 〔七〕集解徐廣曰:「此時二世之二年六月。」 〔八〕集解應劭曰:「以祖謚為號者,順民望。」 〔九〕集解鄭氏曰:「音煦怡。」正義盱,況于反。眙,以之反。盱眙,今楚州,臨淮水,懷王都之。
居數月,引兵攻亢父,〔一〕與齊田榮、司馬龍且〔二〕軍救東阿,〔三〕大破秦軍於東阿。田榮即引兵歸,逐其王假。假亡走楚。假相田角亡走趙。角弟田閒故齊將,居趙不敢歸。田榮立田儋子市為齊王。項梁已破東阿下軍,遂追秦軍。數使使趣〔四〕齊兵,欲與俱西。田榮曰:「楚殺田假,趙殺田角、田閒,乃發兵。」項梁曰:「田假為與國之王,〔五〕窮來從我,不忍殺之。」趙亦不殺田角、田閒以市於齊。〔六〕齊遂不肯發兵助楚。項梁使沛公及項羽別攻城陽,〔七〕屠之。西破秦軍濮陽東,〔八〕秦兵收入濮陽。沛公、項羽乃攻定陶。〔九〕定陶未下,去,西略地至雝丘,〔一0〕大破秦軍,斬李由。〔一一〕還攻外黃,〔一二〕外黃未下。
〔一〕正義亢音剛,又苦浪反。父音甫。括地志云:「亢父故城在兗州任城縣南五十一里。」
〔二〕正義子余反。
〔三〕正義括地志云:「東阿故城在濟州東阿縣西南二十五里,漢東阿縣城,秦時齊之阿也。」
〔四〕正義下「使」色吏反。趣音促。
〔五〕集解如淳曰:「相與交善為與國,黨與也。」索隱按:高誘注戰國策云「與國,同禍福之國也。」
〔六〕集解張晏曰:「若市買相貿易以利也。梁救榮難,猶不用命。梁念殺假等,榮未必多出兵,不如依春秋寄公待以禮也,又可以貿易他利,以除己害,遂背德可輔假以伐齊,故曰市貿易也,」晉灼曰:「假,故齊王建之弟,欲令楚殺之,以為己利,而楚保全不殺,以買其計,故曰市也。」索隱按:張晏云「市,貿易也」韋昭云「市利於齊也」,故劉氏亦云「市猶要也」。留田假而不殺,欲以要脅田榮也。 〔七〕正義括地志云:「濮州雷澤縣,本漢城陽,在州東九十一里。地理志云城陽屬濟陰郡,古郕伯國,姬姓之國。史記 周武 (《史记三家注》人物)王封季弟載于郕,其後遷於城之陽,故曰城陽。」 〔八〕正義括地志云:「濮陽縣在濮州西八十六里濮縣也,古吳之國。」按:攻城陽,屠之,西破秦軍濮陽縣也。東即此縣東。 〔九〕正義定陶,曹州城也。從濮陽南攻定陶。 〔一0〕正義雍丘,今汴州縣也。地理志云「古杞國,武王封禹後於杞,號東樓公,二十一世簡公,為楚所滅」,即此城也。
〔一一〕集解應劭曰:「由, 李斯 (《史记三家注》人物)子也。」
〔一二〕正義括地志云:「故周城即外黃之地,在雍丘縣東。」張晏曰:「魏郡有內黃縣,故加「外」也。」臣瓚曰:「縣有黃溝,故名。」
項梁起東阿,西,(北)〔比〕至定陶,再破秦軍,項羽等又斬李由,益輕秦,有驕色。宋義乃諫項梁曰:「戰勝而將驕卒惰者敗。今卒少惰矣,秦兵日益,臣為君畏之。」項梁弗聽。乃使宋義使於齊。道遇齊使者高陵君顯,〔一〕曰:「公將見武信君乎?」曰:「然。」曰:「臣論武信君軍必敗。公徐行即免死,疾行則及禍。」秦果悉起兵益章邯,擊楚軍,大破之定陶,項梁死。沛公、項羽去外黃攻陳留,陳留堅守不能下。沛公、項羽相與謀曰:「今項梁軍破,士卒恐。」乃與呂臣軍俱引兵而東。呂臣軍彭城東,項羽軍彭城西,沛公軍碭。〔二〕
〔一〕集解張晏曰:「顯,名也。高陵,縣名。」索隱按:晉灼云「高陵屬琅邪」。
〔二〕集解應劭曰:「碭,屬梁國。」蘇林曰:「碭音唐。」正義括地志云:「宋州碭山縣,本漢碭縣也,在宋州東百五十里。」 章邯已破項梁軍,則以為楚地兵不足憂,乃渡河擊趙,大破之。當此時,趙歇為王,陳餘為將,張耳為相,皆走入鉅鹿城。章邯令王離、涉閒圍鉅鹿,〔一〕章邯軍其南,築甬道而輸之粟。〔二〕陳餘為將,將卒數萬人而軍鉅鹿之北,此所謂河北之軍也。
〔一〕集解張晏曰:「涉,姓;閒,名。秦將也。」
〔二〕集解應劭曰:「恐敵抄輜重,故築牆垣如街巷也。」 楚兵已破於定陶,懷王恐,從盱台之彭城,并項羽、呂臣軍自將之。以呂臣為司徒,以其父呂青為令尹。〔一〕以沛公為碭郡長〔二〕,封為武安侯,將碭郡兵。
〔一〕集解應劭曰:「天子曰師尹,諸侯曰令尹,時去六國尚近,故置令尹。」瓚曰:「諸侯之卿,唯楚稱令尹。時立楚之後,故置官司皆如楚舊。」
〔二〕集解蘇林曰:「長如郡守也。」
初,宋義所遇齊使者高陵君顯在楚軍,見楚王曰:「宋義論武信君之軍必敗,居數日,軍果敗。兵未戰而先見敗徵,此可謂知兵矣。」王召宋義與計事而大說之,因置以為上將軍,項羽為魯公,為次將,范增為末將,救趙。諸別將皆屬宋義,號為卿〔一〕子冠軍。〔二〕行至安陽,留四十六日不進。〔三〕項羽曰:「吾聞秦軍圍趙王鉅鹿,疾引兵渡河,楚擊其外,趙應其內,破秦軍必矣。」宋義曰:「不然。夫搏牛之虻不可以破蟣蝨。〔四〕今秦攻趙,戰勝則兵罷,我承其敝;不勝,則我引兵鼓行而西,必舉秦矣。故不如先鬥秦趙。夫被堅執銳,義不如公;坐而運策,公不如義。」因下令軍中曰:「猛如虎,很如羊,〔五〕貪如狼,彊不可使者,皆斬之。」乃遣其子宋襄相齊,身送之至無鹽,〔六〕飲酒高會。〔七〕天寒大雨,士卒凍飢。項羽曰:「將戮力而攻秦,久留不行。今歲饑民貧,士卒食芋菽,〔八〕軍無見糧,〔九〕乃飲酒高會,不引兵渡河因趙食,與趙并力攻秦,乃曰「承其敝」。夫以秦之彊,攻新造之趙,其勢必舉趙。趙舉而秦彊,何敝之承!且國兵新破,王坐不安席,埽境內而專屬於將軍,國家安危,在此一舉。今不恤士卒而徇其私,〔一0〕非社稷之臣。」項羽晨朝上將軍宋義,即其帳中斬宋義頭,出令軍中曰:「宋義與齊謀反楚,楚王陰令羽誅之。」當是時,諸將皆慴服,莫敢枝梧。〔一一〕皆曰:「首立楚者,將軍家也。今將軍誅亂。」乃相與共立羽為假上將軍。〔一二〕使人追宋義子,及之齊,殺之。使桓楚報命於懷王。懷王因使項羽為上將軍,〔一三〕當陽君、蒲將軍皆屬項羽。
〔一〕集解徐廣曰:「一作「慶」。」
〔二〕集解文穎曰:「卿子,時人相褒尊之辭,猶言公子也。上將,故言冠軍。」張晏曰:「若霍去病功冠三軍,因封為冠軍侯,至今為縣名。」
〔三〕索隱按:傅寬傳云「從攻安陽、扛里」,則安陽與扛里俱在河南。顏師古以為今相州安陽縣。按:此兵猶未渡河,不應即至相州安陽。今檢後魏書地形志,云「己氏有安陽城,隋改己氏為楚丘」,今宋州楚丘西北四十里有安陽故城是也。正義括地志云:「安陽縣,相州所理縣。七國時魏寧新中邑,秦昭王拔魏寧新中,更名安陽。」張耳傳云章邯軍鉅鹿南,築甬道屬河,餉王離。項羽數絕邯甬道,王離軍乏食。項羽悉引兵渡河,遂破章邯,圍鉅鹿下。又云渡河湛船,持三日糧。按:從滑州白馬津齎三日糧不至邢州,明此渡河,相州漳河也。宋義遣其子襄相齊,送之至無鹽,即今鄆州之東宿城是也。若依顏監說,在相州安陽,宋義送子不可棄軍渡河,南向齊,西南入魯界,飲酒高會,非入齊之路。義雖知送子曲,由宋州安陽理順,然向鉅鹿甚遠,不能數絕章邯甬道及持三日糧至也。均之二理,安陽送子至無鹽為長。濟河絕甬道,持三日糧,寧有遲留?史家多不委曲說之也。
〔四〕集解如淳曰:「用力多而不可以破蟣蝨,猶言欲以大力伐秦而不可以救趙也。」索隱張晏云:「搏音博。」韋昭云「虻大在外,蝨小在內」。故顏師古言「以手擊牛之背,可以殺其上虻,而不能破其內蝨,喻方欲滅秦,不可與章邯即戰也」。鄒氏搏音附。今按:言虻之搏牛,本不擬破其上之蟣蝨,以言志在大不在小也。
〔五〕正義很,何懇反。
〔六〕索隱按:地理志東平郡之縣,在今鄆州之東也。 〔七〕集解韋昭曰:「皆召尊爵,故云高。」索隱韋昭曰:「皆召高爵者,故曰高會。」服虔云:「大會是也。」
〔八〕集解徐廣曰:「芋,一作「半」。半,五升器也。」駰案:瓚曰「士卒食蔬菜,以菽雜半之。」索隱芋,蹲鴟也。菽,豆也。故臣瓚曰「士卒食蔬菜,以菽半雜之」,則芋菽義亦通。漢書作「半菽」。徐廣曰:「芋,一作「半」。半,五升也。」王劭曰:「半,量器名,容半升也。」 〔九〕正義胡練反。顏監云:「無見在之糧。」
〔一0〕索隱私,謂使其子相齊,是徇其私情。崔浩云:「徇,營也。」
〔一一〕集解如淳曰:「梧音悟。枝梧猶枝捍也。」瓚曰:「小柱為枝,邪柱為梧,今屋梧邪柱是也。」正義枝音之移反。梧音悟。
〔一二〕正義未得懷王命也。假,攝也。
〔一三〕集解徐廣曰:「二世三年十一月。」 項羽已殺卿子冠軍,威震楚國,名聞諸侯。乃遣當陽君、蒲將軍將卒二萬渡河,〔一〕救鉅鹿。戰少利,陳餘復請兵。項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沈船,破釜甑,燒廬舍,持三日糧,以示士卒必死,無一還心。於是至則圍王離,與秦軍遇,九戰,絕其甬道,大破之,殺蘇角,〔二〕虜王離。涉閒不降楚,自燒殺。當是時,楚兵冠諸侯。諸侯軍救鉅鹿下者十餘壁,莫敢縱兵。及楚擊秦,諸將皆從壁上觀。楚戰士無不一以當十,楚兵呼聲動天,諸侯軍無不人人惴恐。〔三〕於是已破秦軍,項羽召見諸侯將,入轅門,〔四〕無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視。項羽由是始為諸侯上將軍,諸侯皆屬焉。 〔一〕正義漳水。
〔二〕集解文穎曰:「秦將也。」
〔三〕集解漢書音義曰:「惴音章瑞反。」
〔四〕集解張晏曰:「軍行以車為陳,轅相向為門,故曰轅門。」
章邯軍棘原,〔一〕項羽軍漳南,〔二〕相持未戰。秦軍數卻,二世使人讓章邯。章邯恐,使長史欣請事。至咸陽,留司馬門〔三〕三日,趙高不見,有不信之心。長史欣恐,還走其軍,〔四〕不敢出故道,趙高果使人追之,不及。欣至軍,報曰:「趙高用事於中,下無可為者。今戰能勝,高必疾妒吾功;戰不能勝,不免於死。願將軍孰計之。」陳餘亦遺章邯書曰:「 白起 (《史记三家注》人物)為秦將,南征鄢郢,北阬馬服,〔五〕攻城略地,不可勝計,而竟賜死。 蒙恬 (《史记三家注》人物)為秦將,北逐戎人,開榆中地數千里,〔六〕竟斬陽周。〔七〕何者?功多,秦不能盡封,因以法誅之。今將軍為秦將三歲矣,所亡失以十萬數,而諸侯並起滋益多。彼趙高素諛日久,今事急,亦恐二世誅之,故欲以法誅將軍以塞責,使人更代將軍以脫其禍。夫將軍居外久,多內卻,有功亦誅,無功亦誅。且天之亡秦,無愚智皆知之。今將軍內不能直諫,外為亡國將,孤特獨立而欲常存,豈不哀哉!將軍何不還兵與諸侯為從,〔八〕約共攻秦,分王其地,南面稱孤;此孰與身伏鈇質,〔九〕妻子為僇乎?」章邯狐疑,陰使候始成〔一0〕使項羽,欲約。約未成,項羽使蒲將軍日夜引兵度三戶,〔一一〕軍漳南,與秦戰,再破之。項羽悉引兵擊秦軍汙水上,〔一二〕大破之。
〔一〕集解張晏曰:「在漳南。」晉灼曰:「地名,在鉅鹿南。」
〔二〕正義括地志云:「濁漳水一名漳水,今俗名柳河,在邢州平鄉縣南。注水經云漳水一名大漳水,兼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