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之王者,理定制礼,功成作乐,所以昭事天地,统和人神,历代已来,旧章斯在。洎唐季之乱,咸、镐为墟;梁运虽兴,《英》、《茎》扫地。庄宗起于朔野,经始霸图,其所存者,不过边部郑声而已,先王雅乐,殆将泯绝。当同光、天成之际,或有事清庙,或祈祀泰坛,虽簨虡犹施,而宫商孰辨?遂使磬襄、鼗武,入河、汉而不归;汤濩、舜韶,混陵谷而俱失。洎晋高祖奄登大宝,思迪前规,爰诏有司,重兴二舞。旋属烽火为乱,明法罔修,汉祚几何,无暇制作。周显德五年冬,将立岁仗,有司以崇牙树羽,宿设于殿庭。世宗因亲临乐悬,试其声奏,见钟磬之类,有设而不击者,讯于工师,皆不能对。世宗恻然,乃命翰林学士、判太常寺事窦俨参详其制,又命枢密使王朴考正其声。朴乃用古累黍之法,以审其度,造成律准,其状如琴而巨,凡设十三弦以定六律、六吕旋相为宫之义。世宗善之,申命百官议而行之。今亦备纪于后,以志五代雅乐沿革之由焉。
梁开平初,太祖受禅,始建宗庙,凡四室,每室有登歌、酌献之舞:
肃祖宣元皇帝室曰《大合之舞》。
敬祖光宪皇帝室曰《象功之舞》。
宪祖昭武皇帝室曰《来仪之舞》。
烈祖文穆皇帝室曰《昭德之舞》。
登歌乐章各一首。《五代会要》云:太常少卿杨焕撰。
二年春,梁祖将议郊禋,有司撰进乐名、舞名:
乐曰《庆和之乐》。
舞曰《崇德之舞》。
皇帝行奏《庆顺》。
奠玉帛登歌奏《庆平》。
迎俎奏《庆肃》。
酌献奏《庆熙》。
饮福酒奏《庆隆》。
送文舞迎武舞奏《庆融》。
亚献奏《庆和》。
终献奏《庆休》。
乐章各一首。
太庙迎神,舞名《开平》。
皇帝行、盥手、登歌、饮福酒、彻豆、送神,皆奏乐。
乐章各一首。
唐庄宗光圣神闵孝皇帝庙室酌献,舞《武成之舞》。
登歌乐章一首。《五代会要》云:尚书兵部侍郎崔居俭撰。
明宗圣德和武钦孝皇帝庙室酌献,舞《雍熙之舞》。
登歌乐章一首。《五代会要》云:太常卿卢文纪撰。
晋高祖圣文章武明德孝皇帝庙室酌献,舞《咸和之舞》。
登歌乐章一首。《五代会要》云:太子宾客、判太常寺事赵光辅撰。
汉文祖明元皇帝庙室酌献,舞《灵长之舞》。
德祖恭僖皇帝庙室酌献,舞《积善之舞》。
翼祖昭献皇帝庙室酌献,舞《显仁之舞》。
显祖章圣皇帝庙室酌献,舞《章庆之舞》。
登歌乐章各一首。《五代会要》云:太常卿 张昭 (《旧五代史》人物)撰。
高祖睿文圣武昭肃孝皇帝庙室酌献,舞《观德之舞》。
登歌乐章一首。
周信祖睿和皇帝庙室酌献,舞《肃雍之舞》。
僖祖明宪皇帝庙室酌献,舞《章德之舞》。
义祖翼顺皇帝庙室酌献,舞《善庆之舞》。
庆祖章肃皇帝庙室酌献,舞《观成之舞》。
登歌乐章各一首。
太祖圣神恭肃文武孝皇帝庙室酌献,舞《明德之舞》。
世宗睿武孝文皇帝庙室酌献,舞《定功之舞》。
登歌乐章各一首。《五代会要》云:太祖庙室乐章,太常卿田敏撰。世宗庙室乐章,翰林学士、判太常寺事窦俨撰。
乐章词多不录。
右乐章晋天福四年十二月,礼官奏:「来岁正旦,王公上寿,皇帝举酒,请奏《元同之乐》;再举酒,奏《文同之乐》。」从之。
五年,始议重兴二舞,诏曰:「正冬二节,朝会旧仪,废于离乱之时,兴自和平之代。将期备物,全系用心;须议择人,同为定制。其正冬朝会礼节、乐章、二舞行列等事宜,差太常卿崔棁、御史中丞窦贞固、刑部侍郎吕琦、礼部侍郎张允与太常寺官一一详定。礼从新意,道在旧章,庶知治世之和,渐见移风之善。」其年秋,棁等具述制度上奏云:
案《礼》云:「天子以德为车,以乐为御。」「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又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故乐书议舞云:夫乐在耳曰声,在目曰容。声应乎耳,可以听知;容藏于心,难以貌睹。故圣人假干戚羽旄以表其容,发扬蹈厉以见其意,声容和合,大乐备矣。又案《义镜》,问鼓吹十二案合于何所?答云:《周礼》鼓人掌六鼓四金,汉朝乃有黄门鼓吹。崔豹《古今注》云:因张骞使西域,得《摩诃兜勒》一曲,李延年增之,分为二十八曲。梁置鼓吹清商令二人。唐又有堈鼓、金钲、大鼓、长鸣、歌箫、笳、笛,合为鼓吹十二案,大享会则设于悬外。此乃是设二舞及鼓吹十二案之由也。
今议一从令式,排列教习。文舞郎六十四人,分为八佾,每佾八人。左手执籥。《礼》云:「苇籥,伊耆氏之乐也。」《周礼》有「籥师教国子」,《尔雅》曰:籥如笛,三孔而短,大者七孔,谓之簅。历代已来,文舞所用,凡用籥六十有四。右手执翟,《周礼》所谓羽舞也。《书》云:「舞干羽于两阶。」翟,山雉也,以雉羽公析连攒而为之。二人执纛前引,数于舞人之外。舞人冠进贤冠,服黄纱袍,白纱中单,皁领褾,白练衤盖裆,白布大口袴,革带,乌皮履,白布袜。武舞郎六十四人,分为八佾。左手执干。干,楯也,今之旁牌,所以翳身也,其色赤,中画兽形,故谓之硃干。《周礼》所谓兵舞,取其武象,用楯六十有四。右手执戚。戚,斧也,上饰以玉,故谓之玉戚。二人执旌前引,旌似旗而小,绛色,画升龙。二人执鼗鼓,二人执铎。《周礼》有四金之奏,其三曰金铎,以通鼓,形如大铃,仰而振之。金錞二,每錞二人举之,一人奏之。《周礼》四金之奏,一曰金錞,以和鼓,铜铸为之,其色黑,其形圆,若椎,上大下小,高三尺六寸有六分,围二尺四寸,上有伏虎之状,旁有耳,兽形衔镮。二人执铙以次之。《周礼》四金之奏,二曰金铙,以止鼓,如铃无舌,摇柄以鸣之。二人掌相在左,《礼》云:「治乱以相。」制如小鼓,用皮为表,实之以糠,抚之以节乐。二人掌雅在右,《礼》云:「讯疾以雅。」以木为之,状如漆筒而弇口,大二尺围,长五尺六寸,以羖皮鞔之,旁有二纽,髹画,宾醉而出,以器筑地,明行不失节。武舞人服弁,平巾帻,金支绯丝大袖,绯丝布裲裆,甲金饰,白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