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六齊負郭之民有孤狐咺者齊負〔一〕郭之民有孤狐咺者〔二〕,正議閔王,斮之檀衢〔三〕,百姓不附。齊孫室子〔四〕陳舉直言,殺之東閭,宗族離心。司馬穰苴為政者也〔五〕,殺之,大臣不親。以故燕舉兵,使昌國君〔六〕將而擊之。齊使向子〔七〕將而應〔八〕之。齊軍破,向子以〔九〕輿一乘亡。達子收餘卒,復振,與燕戰,求所以償〔一0〕者,閔王不肯與,軍破走。
〔一〕鮑本負,猶背。
〔二〕姚本續云:古今人表,狐爰。師古曰,即狐咺也,齊人,見戰國策。鮑本補曰:孤狐咺,「孤」因「狐」字誤衍,大事記去之。呂氏春秋貴直論狐援云云,即謂此正議也。古今人表作狐爰。札記今本「咺」誤「喧」。丕烈案:咺、援、爰,皆聲之轉也。
〔三〕鮑本斮,斬也。檀衢,蓋齊巿名。
〔四〕鮑本公孫家子,猶宗室云。
〔五〕姚本續云:子由古史以此為閔王時事,刪史記穰苴傳。通鑑全引此段,不入穰苴事。鮑本田完之裔,為景公將,去此時遠甚,蓋誤其名。正曰:大事記引蘇氏,謂史稱齊景公時,晉伐阿鄄,燕侵河上,晏子薦穰苴斬監軍莊賈,因以成功。春秋左氏無此事,意穰苴嘗為閔王卻燕、晉,而戰國雜記妄以為景公時。
〔六〕鮑本樂毅,魏樂羊之後。
〔七〕鮑本及下達子,史不書。補曰:呂氏春秋作觸子。
〔八〕鮑本後起為應。
〔九〕鮑本無「以」字。○〔一0〕鮑本「償」作「賞」。○補曰:呂氏春秋作「賞」。札記今本「償」作「賞」,乃誤涉鮑也。丕烈案:此以「償」為「賞」字耳,不當輒改。
王奔莒〔一〕,淖齒數之曰:「夫千乘〔二〕、博昌之間〔三〕,方數百里,雨血沾衣,王知之乎?」王曰:「不知。」「嬴、博〔四〕之間,地坼至泉,王知之乎?」王曰:「不知。」「人有當闕〔五〕而哭者,求之則不得,去之則聞其聲,王知之乎?」王曰:「不知〔六〕。」淖齒曰:「天雨血沾衣者,天以告也;地坼至泉者,地以告也;人有當闕而哭者,人以告也。天地人皆以告矣,而王不知戒焉,何得無誅乎?」於是殺閔王於鼓里〔七〕。
〔一〕鮑本此四十年。正曰:三十年。
〔二〕鮑本青州郡。
〔三〕鮑本屬千乘。
〔四〕鮑本二縣屬太山。補曰:禮檀弓注,今泰山縣。
〔五〕鮑本闕,門觀。
〔六〕鮑本補曰:三「不知」字,春秋後語皆作「知之」。通鑑從之。
〔七〕鮑本莒中里也。
太子〔一〕乃解衣免服,逃太史之家為溉園〔二〕。君王后,太史氏女〔三〕,知其貴人,善事之。田單以即墨之城,破亡餘卒,破燕兵,紿騎劫〔四〕,遂以復齊〔五〕,遽迎太子於莒,立之以為王〔六〕。襄王即位〔七〕,君王后以為后,生齊王建。〔八〕
〔一〕鮑本名法章,是為襄王。
〔二〕鮑本溉,灌注。
〔三〕鮑本「氏」上有「后」字。○「后」,姓也。以其姓「后」,不可曰「后后」,故曰「君王后」也。正曰:姚本作「太史氏女」,無「后」字。後策正云「太史氏」。
〔四〕鮑本紿,敗也。劫,燕將,代樂毅者。毅傳言,單設詐誑燕軍。
〔五〕鮑本襄五年。
〔六〕鮑本時立五年矣,迎而立之齊耳。
〔七〕姚本一作「立」。鮑本「位」下有「立」字。○補曰:「位」下有缺字。
〔八〕鮑本補曰:「雨」,音預;「為溉」之「為」,去聲。
王孫賈年十五事閔王王孫賈年十五,事閔王。王出走,失王之處。其母曰:「女朝出而晚來,則吾倚門而望;女暮出而不還,則吾倚閭而望。女今事王,王出走,女不知其處,女尚何歸〔一〕?」
〔一〕鮑本責其親王不如我之親女。
王孫賈乃〔一〕入市中,曰:「淖齒亂齊國,殺閔王〔二〕,欲與我誅者,袒右〔三〕!」市人從者四百人,與之誅淖齒,刺而殺之。〔四〕
〔一〕姚本一本添「反」字。
〔二〕鮑本無「閔」字。○正曰:追書之辭。
〔三〕鮑本右肩。
〔四〕鮑本補曰:袒,蕩旱反,今循習作徒案反。說文,裼也。露臂。
燕攻齊取七十餘城燕攻齊,取七十餘城,唯莒、即墨不下〔一〕。齊田單以即墨破燕,殺騎劫。
〔一〕鮑本「不」作「未」。○
初,燕將〔一〕攻下聊城〔二〕,人或讒之〔三〕。燕將懼誅,遂保守聊城,不敢歸。田單攻之歲餘,士卒多死,而聊城不下。
〔一〕鮑本史亦不名。
〔二〕鮑本屬東郡。高紀注,在平原。正曰:括地志云,故聊城在博州聊城縣西。
〔三〕姚本三同。集無此「初燕將攻下聊城人或讒之」十一字。史記有。鮑本補曰:姚氏曰,三同,集無「初燕」止「讒之」十一字,則知此章首有誤脫。正曰:自「燕攻齊」止「殺騎劫」二十五字,或他策脫簡。而「初燕將」止「讒之」十一字,亦他本所無也。札記丕烈案:史記無「燕攻齊」至「殺騎劫」,有「燕將攻下聊城,人或讒之」,當是。策文本與史記不同,校者以史記文記其異同,遂羼入也。吳所說甚詳,然仍多不可通者,不若衍其羼入,餘均依舊,以存策文與史記之異說。
魯連乃書〔一〕,約之矢〔二〕以射城中,遺燕將曰:「吾聞之,智者不倍〔三〕時而棄利,勇士不怯〔四〕死而滅名,忠臣不先身而後君。今公行一朝之〔五〕忿,不顧燕王〔六〕之無臣,非忠也;殺身亡聊城,而威不信於齊,非勇也;功廢名滅,後世無稱,非知也。故知者不再計,勇士不怯死〔七〕。今死生榮辱,尊卑貴賤,此其一時也〔八〕。願公之詳計而無與俗同也。且楚攻南陽〔九〕,魏攻平陸〔一0〕,齊無南面之心〔一一〕,以為亡南陽之害,不若得濟北之利,故定計而堅守之。今秦人下兵〔一二〕,魏不敢東面〔一三〕,橫秦之勢合〔一四〕,則楚國之形危。且〔一五〕棄南陽,斷右壤〔一六〕,存濟北,計必為之。今楚、魏交退〔一七〕,燕救不至〔一八〕,齊無天下之規〔一九〕,與聊城共據〔二0〕期年之弊,即臣見公之不能得〔二一〕也。齊必決之於聊城,公無再計。彼燕國大亂,君臣過計〔二二〕,上下迷惑,栗腹〔二三〕以百萬〔二四〕之眾,五折於外,萬乘之國,被圍於趙,壤削主困,為天下戮〔二五〕,公聞之乎?今燕王方寒心獨立,大臣不足恃,國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