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三师
太子太师一人
太子太傅一人
太子太保一人
太子三少
太子少师一人
太子少傅一人
太子少保一人
太子宾客四人
太子詹事府
詹事一人少詹事一人丞二人主簿一人录事二人令史九人书令史十八人太子司直二人
令史一人书令史二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
太子左春坊
左庶子二人中允二人司议郎四人录事二人主事二人令史七人书令史十四人太子左谕德一人
左赞善大夫五人传令四人掌仪二人赞者四人亭长四人掌固十三人
崇文馆
学士无员数学生二十人校书二人令史二人典书二人拓书手二人书手十人熟纸匠三人装璜匠五人笔匠三人司经局洗马二人文学三人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校书四人正字二人典书四人楷书二十五人掌固六人
典膳局
典膳郎丞各二人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主食六人典食二百人掌固四人
药藏局
药藏郎丞各二人书令史一人书吏二人侍医四人典药九人掌固六人药僮十八人
内直局
内直郎丞各二人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典服三十人典扇典翰各十五人掌固六人
典设局
典设郎四人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幕士六百人掌固十二人
宫门局
宫门郎丞各二人书令史二人书吏四人门仆一百三十三人掌固四人
太子右春坊右庶子二人中舍人二人录事一人主事二人令史九人书令史十八人太子右谕德一人
右赞善大夫五人传令四人
太子通事舍人八人
典谒二十一人亭长六人掌固十二人太子内坊
典内二人丞二人录事二人令史三人书令史五人典直四人导客舍人六人ト帅六人内阍八人内给使无员数内厩二人典事二人驾士三十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太子内官
良娣二人良媛六人承徽十人昭训十六人奉仪二十四人司闰二人掌正三人女史三人掌书三人女史三人掌筵三人女史三人司则二人掌严三人女史三人掌缝三人女史三人掌藏三人女史三人司馔二人女史四人掌食三人女史四人掌医三人女史二人掌园三人女史二人太子太师一人,太傅一人,太保一人,并从一品。(《礼记》曰:“三至之教太子,入则有保,出则有师。”《史记》:“秦孝公使 商鞅 (《唐六典》人物)设法,而黥太子师、傅。”则秦有其职也。汉氏唯置太傅,秩二千石,属官有太子门大夫、庶子、洗马、舍人。至后汉,太子太傅秩中二千石,掌辅导太子,礼如师,不领官属。至魏,太子太傅为第三品。汉、魏故事:皇太子于二傅执弟子礼,皆为“书”,不曰“令”;太傅于太子不称臣。晋初,东宫不置詹事,事由二傅,少傅立草,太傅书真。武帝后以为储副体尊,遂命诸公居之,而本司位重,或行或领也。咸宁中,备六傅之职:朗陵公何劭为太子太师,避景帝讳,改为“帅”;安丰侯王戎为太傅;武陵侯杨济为太保。其后或置或省。怀帝为太弟,又备六傅。东晋明帝在储宫,置保、傅之位,而无二师。《晋令》:“太子太保品第三,进贤两梁冠,绛朝服,佩水苍玉,银章、青绶。”宋、齐、梁并不置。后魏、北齐置之,正第二品,号“东宫三太”。后周不置。隋氏置之,正第二品,皇朝因之,而加其秩。太子出,则乘辂备仪。)太子三师,以道德辅教太子者也,至于动静起居,言语视听,皆有以师焉。
太子少师一人,少傅一人,少保一人,并正二品。(《礼记》云:“三王教太子,立太傅、少傅以养之,太傅在前,少傅在后。”秦、汉因之。《百官表》:“太子少傅秩二千石。”后汉秩二千石,听领东宫官属。魏故事:太傅于太子不称臣,少傅称臣。晋咸宁中备六傅之职,始置少师、少保,以临海侯裴楷为少师,以上蔡伯和峤为少保。其后或置或废。至晋怀帝为太弟,又备六傅之职。东晋明帝在储宫,置保传之位,而无师。历宋、齐、梁、陈并不置。后魏、北齐皆置之,号“东宫三少”。隋氏降太师一等,皇朝因之。太子出入,则乘辂备仪,以为后从。)太子三少掌奉皇太子以观三师之道德而教谕焉。
凡三师、三少官不必备,唯其人;无其人则阙之。
太子宾客四人,正三品。(《汉书》:“高祖欲废太子,吕氏用 张良 (《唐六典》人物)计,致商山四皓,以为宾客。”又:“孝武帝为太子立博望苑,使通宾客。”则其义也。若有宴赐诸司长官,太子宾客则皆预焉。)太子宾客掌侍从规谏,赞相礼仪,而先后焉。凡皇太子有宾客宴会,则为之上齿。
太子詹事府:詹事一人,正三品;(《汉书百官表》:“詹事,秦官,掌皇后、皇太子家,秩二千石。”应劭云:“詹,省也,给也。”言给事太子。汉东宫属官太子门大夫、庶子、洗马、舍人属二傅;率更、家令。丞,仆,中盾,卫率,厨、厩长。丞属詹事。成帝省詹事,后汉因之,其太子官悉属少傅,而太傅不领官属。魏复置詹事,品第三,掌东宫内外众务。晋初不置詹事,东宫诸署悉隶二傅。后以保、傅位尊,不宜亲务,武帝咸宁初,用黄门侍郎杨珧为詹事,掌东宫之任。珧迁为少傅,复省。惠帝元康中复置。永康中,齐王ぁ辅政,复省。太安中复置,怀帝又省,江左复置。晋令:“詹事,品第三,银章、青绶,绛朝服,两梁冠。局事拟尚书令,位视领。护将军、中书令。长三令、四率、中庶子、庶子、洗马、舍人。”其后用人渐重,或以令、仆射领之。宋、齐品秩、仪服略同于晋。梁秩中二千石,品第三;后定十八班,班第十四。陈因之。后魏太子詹事左、右置二人,其后唯置一人;初第二品下,太和末,降为第三品。北齐品同魏氏,总东宫内外众务,事无大小皆统之;领家令、率更、仆三寺,左、右卫二坊。后周置太子宫正、宫尹。隋开皇元年更置詹事,二年罢之,皇朝复置。龙朔二年改为端尹,咸亨元年复旧。天授中改为宫尹,神龙元年复旧。)少詹事一人,正四品上。(皇朝置。龙朔二年改为少尹,咸亨元年复旧。天授中复为少尹,神龙元年复旧。)太子詹事之职,统东宫三寺、十率府之政令,举其纲纪,而修其职务;少詹事为之贰。凡天子六官之典制,皆视其事而承受焉。
丞二人,正六品上;(汉因秦置詹事丞,秩六百石。东汉省。至魏、晋,皆随詹事置省。永康中,省詹事,置丞一人,文书关六傅。晋令:“詹事丞一人,品第七;铜印、墨绶,进贤一梁冠,皂朝服;局拟尚书左、右丞。”过江,多用员外郎及博士为之,迁为尚书郎。宋、齐品服同晋氏。梁、陈品第八。后魏初,从五品中;太和末,第七品下。北齐第七品下。隋初置一人,皇朝加至二人。龙朔二年改为端尹丞,咸亨元年复故。天授中又改为宫尹丞,神龙元年复故。主簿一人,从七品上;晋始置主簿,史阙其员品。历宋、齐、梁、陈、后魂、北齐、隋,詹事府皆有五官、功曹、主簿,亦史阙其员品。皇朝置一人。龙朔、咸亨、天授、神龙并随府改复。)录事二人,正九品下。丞掌判府事。凡敕令及尚书省、二坊符。牒下于东宫诸司者,皆发之,若东宫诸司之申上者,亦如之。主簿掌付所受诸司之移、判及弹头之事而勾会之。凡三寺、十率府文符之隐漏,程限稽失,大事启文,小事下率更以绳之;及掌印,勾检稽失。录事掌受事发辰。
太子司直二人,正七品上。(皇朝龙朔三年置桂坊,比御史台。置令一人,比御史大夫;司直二人,比侍御史。职在弹劾,以肃官僚。其后废桂坊,以司直隶詹事府。)司直掌弹劾宫寮,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