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夢掌其歲時,觀天地之會,辨陰陽之氣,其歲時,今歲四時也。天地之會,建厭所處之日辰。陰陽之氣,休王前后。○夢,本又作䑅,音同。厭,於琰反。王,于況反。
[疏]注“其歲”至“前后”○釋曰:鄭云“其歲時,今歲四時也”者,但天地之會,陰陽之氣,年年不同。若今歷日,今歲亦與前歲不同,故云今歲四時也。云 “天地之會,建厭所處之日辰”者,建,謂斗柄所建,謂之陽建,故左還於天。厭,謂日前一次,謂之陰建,故右還於天。故《堪輿》天老曰:假令正月陽建於寅, 陰建在戌,日辰者,日據幹,辰據支。云“陰陽之氣,休王前后”者,案《春秋緯》云“生王者休,王所勝者死,相所勝者囚。”假令春之三月木王,水生木,水 休。木勝土,土死。木王,火相王,所生者相。相所勝者囚,火勝金,春三月金囚。以此推之,火王金王水王義可知。觀此建厭所在,辨陰陽之氣,以知吉兇也。
以日、月、星辰占六夢之吉兇。日月星辰,謂日月之行及合辰所在。《春秋》昭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是夜也,晉趙簡子夢童子倮而轉以歌,旦 而日食,占諸史墨。對曰:‘六年及此月也,吳其入郢乎,終亦弗克。入郢必以庚辰,日月在辰尾。庚午之日,日始有謫。火勝金,故弗克。’”必以日月星辰占夢 者。其術則今八會其遺象也,用占夢則亡。○倮,魯火反。轉,如字,又張戀反。郢,以井反。劉,馀政反。適,直革反。
[疏]“以日”至“吉 兇”○釋曰:六夢者,即下云“一曰”、“二曰”是也。以日月星辰占知者,謂夜作夢,旦於日月星辰以占其夢,以知吉兇所在。○注“日月”至“則云“”○釋 曰:張逸問:“《占夢》注云:‘《春秋》昭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是夜也,趙簡子夢童子倮而轉以歌,旦而日食,占諸史墨。對曰:六年及此月 也,吳其入郢乎,終亦弗克。入郢必以庚辰,日月在辰尾。庚午之日,日始有謫。火勝金,故弗克。此以日月星辰占夢者。’不知何術占之,前問不了。”答曰: “日月在辰尾,夏之九月,辰在房,未有尾星。建戌厭寅,寅與申對,辰與戌對,申近庚,辰與戌對,故知庚辰。辰下為主人,故于為主人。金侵火,故不勝。雖不 勝即復,故云弗克。日有適氣,時九月節者,以庚午在甲子篇,辛亥在甲辰篇也。中有甲戌、甲申、甲午,成一月也。從庚午以下四日,從甲辰至辛亥八日,并之十 二日,通同四十二日。”如是,庚午之日,當在八月十九日,故言時得九月節也。言雖不勝即復者,以其庚金午火位相連,故云雖不勝即復也。雖不勝者,吳君臣爭 宮,秦救復至,不能定楚,是其不勝。不能損吳,是明即復也。問曰:“何知有此厭對之義乎?”答曰:“按《堪輿》黃帝問天老事云:‘四月,陽建於巳,破於 亥。陰建於未,破於癸。’是為陽破陰,陰破陽,故四月有癸亥,為陰陽交會。十月丁巳,為陰陽交會。言未破癸者,即是未與丑對而近癸也。交會惟有四月、十月 也。若有變異之時,十二月皆有建厭對配之義也。”云“則今八會其遺象也”者,按《堪輿》,大會有八也,小會亦有八。服氏云:“是歲,歲在析木,后六年在大 梁,大梁水宗。十一月,日在星紀,為吳國分。楚之先,顓頊之子老童,老童楚象行歌,象楚走哭姬姓,日月在星紀,星紀之分,姬姓吳也。楚衰則吳得志,吳世世 與楚怨。楚走去其國,故曰吳其入郢。吳屬水,水數六,十月水位,故曰六年及此月也。有適而食,故知吳終亦不克。”又彼注云:“后六年,定四年。十一月閏馀 十七,閏在四月后。其十一月晦,晦,庚辰,吳入郢,在立冬后,復此月也。十二月辛亥,日會月於龍尾而食,庚午日初有適,故曰庚辰。一曰,日月在辰尾,尾為 亡臣,是歲吳始用子胥之謀以伐楚,故天垂象。”又注云:“午火庚金也,火當勝金而罰有適,故為不克。晉,諸侯之霸,與楚同盟。趙簡子為執政之卿,遠夷將伐 同盟,日應之食,故夢發簡子。”服氏以庚午之日,日始適,火勝金,故不克入楚,必以庚辰。此與鄭義別,其馀略相依也。問曰:“周之十二月,夏之十月,日夏 體正應在析木,而云在星紀?”何答曰:“據此月中有十一月節,故舉言之。”成長以為誤也。此六夢,蓋三王同有六夢法也。
一曰正夢,無所感動,平安自夢。
[疏]注“無所”至“自夢”○釋曰:鄭知無感動平安自夢者,以其言正,是平安之義,故知“無所感動,平安自夢”。
二曰噩夢,杜子春云:“噩當為驚愕之愕,謂驚愕而夢。”○噩,五各反,注“鄂”同。
[疏]注“杜子”至“而夢”○釋曰:以其言噩,噩是驚愕之意,故子春讀“噩”從“驚愕”解之。
三曰思夢,覺時所思念之而夢。○覺,芳孝反,下同。
[疏]注“覺時”至“而夢”○釋曰:以其思是思念之意,故解云“覺時所思念而夢”也。
四曰寤夢,覺時道之而夢。○寤,本又作粗,五故反。
[疏]注“覺時道之而夢”○釋曰:以其字為覺寤之字,故知覺寤時道之,睡而夢也。
五曰喜夢,嘉悅而夢。
[疏]注“喜悅而夢”○釋曰:以其字為喜說之字,故知未睡心說,睡而為夢。
六曰懼夢。恐懼而夢。
[疏]注“恐懼而夢”○釋曰:以其字為恐懼之字,故云“恐懼而夢”。
季冬,聘王夢,獻吉夢于王,王拜而受之;聘,問也。夢者,事之祥。吉兇之占,在日月星辰。季冬,日窮于次,月窮于紀,星回于天,數將幾終,於是發幣而問 焉,若休慶之云爾。因獻群臣之吉夢於王,歸美焉。《詩》云“牧人乃夢,眾維魚矣,旐維旟矣”,此所獻吉夢。○幾,如字,又音祈。
[疏]“季 冬”至“受之”○釋曰:季冬,歲終除舊惡,擬來歲布新善,故問王夢之善惡。夢惡者,贈去之,下文是也。“獻吉夢於王”者,歸美於王。○注“聘問”至“吉 夢”○釋曰:云“夢者,事之祥”者,若對文,禎祥是善,妖孽是惡。散文,祥中可以兼惡。夢者有吉有惡,故云夢者事之祥也。云“吉兇之占,在日月星辰”者, 即上文以日月星辰占六夢之吉兇是也。云“季冬,日窮于次,月窮於紀,星回於天,數將幾終”者,皆《月令》文。日窮於次者,次,謂日辰所在。季冬日月會于玄 枵,是日窮於次。月窮於紀,謂星紀,日月五星會聚之處。月,謂斗建所在。十二月斗建丑,故云月窮於紀。星回於天者,星,謂二十八宿,十三月復位。此十二月 未到本位,故直云星回於天。數將幾終者,幾,近也。至此十二月,歷數將終。云“於是發幣而問焉,若休慶之云爾”者,鄭以禮動不虛,必以幣帛行禮,乃始問 王,故云發幣而問焉。休,美也。問王夢若美慶云爾。云“因獻群臣之吉夢於王,歸美焉”者,君吉夢由於群臣。君統臣功,故獻吉夢歸美於王也。《詩》云“牧人 乃夢”,是《無羊》美宣王詩也。牧人乃夢“眾維魚矣,旐維旟矣”者,牧人,謂牧牛羊之人。故注“眾維魚矣”,豐年之祥,旐旟所以聚眾。引之者,證獻吉慶之 事。
乃舍萌于四方,以贈惡夢,杜子春讀“萌”為“明”,或云:“其字當為明。明謂歐疫也。謂歲竟逐疫,置四方。書亦或為明。”玄謂舍讀為釋,舍萌猶釋采也。古書釋菜釋奠多作舍字。萌,菜始生也。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