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花寺签王熙凤衣锦还乡去国离乡二十年,于今衣锦返家园。蜂采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行人至,音信迟,讼宜和,婚再议。【鉴赏】王熙凤夜里在大观园见了鬼——一只两眼似灯,拖着扫帚尾巴的大狗。心中疑惧,便到散花寺磕头祝告摇签筒,摇出来的一支签是"第三十三签,上上大吉",还写着上面这些话。在曹雪芹佚稿中,王熙凤的命运与续书所写不同,前已提及。此外,第十五回中凤姐曾自称"从来不信什么是一一司地狱报应的;凭是什么事,我说要行就行"。在续书中,也翻案了:续作者先是让她见鬼,然后,由疑畏而迷信,由迷信而忏悔。借此宣扬天理昭彰,果报不爽,进行惩恶劝善的说教。看来,这也与佚稿中写的"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不一样。签中四句诗,错成"先"、"元"、"盐"三部韵,这对于骗人的迷信宣传品来说,还算不了一回事,但内容至少应该写得象一个签。可是不然,其中只有"衣锦还乡"一句,表面上还是好话,至于诗的后两句以及末了十二个字,即使就字面看,也不是什么吉祥语,这怎么能写在"上上大吉"的签子上呢?这种地方,太不合情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