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凡与敌战,若审知敌人有可胜之理,则宜速进兵以捣之,无有不胜。法曰:「见可则进。」唐, 李靖 (《百战奇略》人物)为定襄道行军总管,击破突厥,颉利可汗走保铁山,遣使入朝谢罪,请举国归附。以靖往迎之。颉利虽外请朝谒,而内怀迟疑。靖揣知其意。时诏鸿胪卿唐俭等慰谕之。靖谓副将张公谨曰:「诏使到彼,虏必自安。若万骑赉二十日粮,自白道袭之,必得所欲。」公谨曰:「上已与约降,行人在彼,奈何?」靖曰:「机不可失, 韩信 (《百战奇略》人物)所以破齐也。如唐俭辈何足惜哉!」督兵疾进,行至一一山,遇其斥候千余,皆俘以随军。颉利见使者大悦,不虞官兵〔至也〕。靖前锋乘雾而行,去其牙帐七里,虏始觉,列兵未及阵,靖纵兵击之,斩首万余级,俘男女十余万,擒其子叠罗施,杀义成公主。颉利亡去,为大同道行军副总管张宝相擒以献。于是,斥地自一一山北至大漠矣。【译文】大凡对敌作战,如果已经查明敌人有被打败的可能,就应当迅速出兵进攻它,这样就没有不胜利的。诚如兵法所说:“发现有可能战胜敌人的时机,就迅速向它发动进攻。”唐朝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兵部尚书李靖出任定襄道行军总管,率军击败了东突厥,颉利可汗率众退保铁山,然后派遣使者到唐朝请罪,表示愿意举国归附。唐太宗命以李靖前往迎接。颉利可汗虽然表面上请求朝见大唐皇帝,但内心里却犹豫不决,另有企图。李靖看透了颉利可汗的心思。此时,太宗诏命鸿胪卿唐俭等人前往突厥进行安抚和宣谕。李靖于是对他的副将张公谨说道:“皇帝派遣的使者已经抵达突厥,敌人必定会放心不疑。如果我们选派万名骑兵带上二十天粮食,从白道北出向它实施突然袭击,一定能够取得我们想要取得的胜利。”张公谨不无疑虑地说:“皇帝已经如约接受突厥来降,而我们的使者又在他们那里,一旦采取行动,敌人加害他们可怎么办?”李靖斩钉截铁地说:“战机不可错过,这正是汉初韩信能够击败齐国所采取的战法。像唐俭这些人牺牲了又有什么值得可惜的呢?”于是,李靖挥军疾速前进,抵达一一山时,遇到突厥一支千余人的侦察部队,便把他们全部俘虏而随同唐军一起前进。颉利可汗见到唐朝使者唐俭等人后,十分高兴,根本没有料想唐军会来进攻之事。李靖的前锋部队乘着大雾天气前进,当抵达距颉利可汗官署处所仅七里的时候,突厥兵才发觉唐军已经迫在眼前。颉利可汗慌忙拉出队伍还未摆好阵势之时,李靖指挥唐军猛烈冲杀,歼灭万余人,俘获十余万,活捉颉利之子叠罗施,杀死颉利之妻隋朝义成公主。颉利可汗单骑仓皇西逃,后为大同道行军总管张宝相擒获而献给朝廷。此战的胜利,为唐朝开拓了自一一山向北直至大沙漠一带大片土地。 【赏析】本篇以《进战》为题,旨在阐述在何种条件下可以采取进攻方式作战的问题。它认为,在确知敌人有可能被打败的条件下,就应当迅速而不失时机地向敌人发动进攻,这样就能取得胜利。本篇引录《左传》的“见可则进”一语,是说发现有战胜敌人的可能时就迅速发动进攻。这里所讲的“可”有两层意义:一就力量对比方面而言,一就时机选择而言。就是说,在敌我双方力量对比上,我已具备击败敌人的优势兵力时,就要选择最佳时间而不失时机地向敌人发动进攻。显而易见,本篇以“见可则进”为据,继《攻战》之后,从把握战机的角度,进一步阐述进攻作战的指导原则,这无疑是正确的。唐朝初年,地处漠北的东突厥不断南下袭扰,严重威胁唐朝北部边疆的安全。为消除边患,巩固国防,唐太宗 李世民 (《百战奇略》人物)于贞观三年(公元629年),调集十余万兵力,任命兵部尚书李靖为统帅,以并州都督李薜任褰为行军总管,分道北出,向东突厥发动大规模进攻,经过多次作战,于次年二月在一一山一带给突厥军以摧毁性打击。唐军此次进攻作战的胜利,在军事上至少有两个主要原因:其一,从兵力对比看,突厥军在连遭唐军打击后,损失颇重,已呈劣势,而唐军则越战越强,处于优势地位,以优攻劣,必胜无疑。其二,从作战指导看,身为唐军统帅的李靖善于捕捉有利战机,适时组织部队对敌实施决战进攻。他利用唐使“慰谕”突厥从而造成其丧失警惕而“不虞官兵”的可乘之隙,采用突袭战法,出其不意地歼灭突厥主力于一一山,并活捉了突厥首领颉利可汗。以上两点可以说明,此役是在“见可则进”原则指导下取得作战胜利的典型战例。